社保卡不能直接刷商品,其作用如下: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甚至参加职业培训等;将具有一卡多用功能,例如缴纳水电费、公交车乘车刷卡和电子钱包功能。
1.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2.2张1寸白底、深色衣服冲洗的彩色免冠照片;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各一张;
4.到本市相关联银行,凭本人18位身份证办理。
在借记卡中存入足额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需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本人或单位代办机构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领取社会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
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截至2016年底,我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
9.72亿人,2017年,社保卡还将基本实现全国一卡通。
方法如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