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是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就一定要加强公文处理工作;
2.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做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3.公文格式不仅有利于体现国家机关的权威性、严肃性,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政令畅通。
公文中的要素主要为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
公文的结构指公文的组织构造。
公文结构具有规范性和相对确定性,党和国家对公文的基本构成作出了规范性要求。
党的机关公文一般由17个部分组成。
《条例》第八条规定:“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一般由18个部分组成。
《办法》第十条规定:“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指将办结文件退还原发文单位或由其指定的其他单位。
公文处理的核心部分是收文处理,而收文处理的第四阶段(处置办毕文件)当中包括文件的清退、立卷、归档、销毁等内容。
在公文处理过程中,一般平件可以不清退,领导和有关部门可自行销毁;秘密以上密级的公文必须清退到公文处理有关部门统一处理,然后根据规定进行立卷和归档,经整理后,视情况对部分公文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