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公天下”与“家天下”与现在的释义有所差别,具体解释如下:
1.“公天下”即为采取“禅让制”的社会制度,主要特点为选贤举能,依据才干政绩任免官吏,最高权力仍由皇帝掌控。
2.“家天下”即采取“世袭制”的社会制度,主要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天子任命同姓宗族为下属官吏以便加强中央集权。
大禹治水有功,受舜禅让为天子,世称为大禹。
他死后,他的儿子启继承了王位,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朝代“夏朝”,从此中国的王位继承方式由禅让制变为了世袭制,社会组织由“公天下”发展成为了“家天下”。
远离正常社会,虽然避免了缴纳供养社会运转的苟捐杂税,但也意味着没有了社会文明的反哺,没有了提高生产力的工具,而不会像桃花源里那样社会依旧发展,只能回归原始部落状态,更何况即使是原始部落,内部也是要分个三六九等的,不可能做到人人平等,为了基本的生产资料,人们也会分出高低身份。
我国从战国时期起就在国家机关中设置御史,执掌王宫的例禁和纠举违法的官吏。
秦王朝时设立了御史府属于最高监察机关,其权力之大,可列各部行政官员的首位。
汉袭秦制又创新监督体制,如在地方设置十三州制史部,直属中央御史府的领导,地方郡国长吏无权插手。
制史即刺史的别称,为中央在地方设的监察机构,直属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