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本性为恶,才需要道德来约束。
荀子认为,人性是恶的,“人之性恶,其为善者伪也”《荀子・性恶》,“性者,天之就也”,人恶的本性是天然的。
“情者,性之质也”,情是人性的内容。
“欲者,情之应也”,欲是情的反应。
情欲是人人都具有的,从天子到庶民百姓都是这样。
荀子虽然主张“性恶论”,但他仍然主张所欲与之、所恶勿施,这是顺应人的本性的。
荀子认为,人生而好利多欲,人的本性是恶的;人的礼义道德是人为的,是后天教育的结果。
人厌恶因好利多欲而引起的争夺暴乱,厌恶“偏险悖乱”的社会状况;追求和谐平衡的人际关系和正理平治的社会环境。
《道德与幸福》告诉我们“道德与幸福”不仅为伦理学关注,而且为全体人们关注。
“道德”是以善恶评价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的内心信念的力量,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而“幸福”则是一个人主客观有机统一的满足状态,它既是对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一种事实判断,又是对于生活的主观意义和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
因为人的本性是不满足,人们孜孜以求的是幸福,所以道德就是为了维护大家的幸福而约定俗成的一些行为规范。
本质: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道德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以能动的方式来把握世界和引导、规范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
其产生的条件:
1.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
2.人的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
3.生产实践是道德产生所需要的主客观统一的社会条件。
4.社会分工是道德从萌芽到生成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