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数不包括真分数。
自然数化成的分数为假分数,属于自然数。
自然数指用以计量事物的件数或表示事物件数的数。
是不小于0的整数,即0和正整数。
把单位“1”平均分成若干份,表示这样的一份或几份的数叫做真分数。
分母表示把一个物体平均分成几份,分子表示取了其中的几份。
分子大于或者等于分母的分数叫假分数,假分数大于1或等于1。
如果在整个有理数范围内讨论,则绝对值大于或等于1的分数为假分数。
假分数通常可以化为带分数或整数。
如果分子和分母成倍数关系,就可化为整数。
常用分类法有:
1.单位数1,质数,合数。
2.以不同的模分类,如以2为模,分为偶数及奇数;
3.以位数为分类,一位数,2位数,3位数等等;
4.以方次分类,平方数与非平方数,立方数与非立方数;
5.判断一个数是不是质数,只需用比这个数小的所有质数,依次去除它即可,如果都不能整除的话,这个数就一定是质数;相反,只要这个数能够被某一个质数整除,这个数就一定是合数。
即质数是指只能被1和自己整除的自然数,其余的叫做合数。
自然数用以计量事物的件数或表示事物次序的数,表示物体个数的数叫自然数,自然数由0开始,一个接一个,组成一个无穷的集体。
自然数分为偶数和奇数,合数和质数等。
自然数不包括分数。
性质:
1.对自然数可以定义加法和乘法;
2.有序性。
自然数的有序性是指,自然数可以从0开始,不重复也不遗漏地排成一个数列,这个数列叫自然数列。
一个集合的元素如果能与自然数列或者自然数列的一部分建立一一对应,我们就说这个集合是可数的,否则就说它是不可数的;
3.无限性。
自然数集是一个无穷集合,自然数列可以无止境地写下去;
4.传递性;
5.三岐性;
6.最小数原理。
自然数集合的任一非空子集中必有最小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