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有:
1.在中央,明太祖废除了丞相,把中央的行政权分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2.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三司相互牵制,大权统归中央;
3.军事上,明太祖将大都督府改为五军都督府;
4.法律上,明太祖制订《大明律》,其内容集中,条理分明,增加了经济立法,同时主张量刑的“重其重罪,轻其轻罪”;
5.特务统治上,明太祖设立“锦衣卫”,监视、侦查官名的不法行为;
6.科举上,实行八股取士。
明太祖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采取的措施有:
1.设立廷杖制度。
洪武九年,朱元璋下令撤销行中书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掌行政,司法,军事权力,三者地位平等,互不统摄,向中央负责。
2.废除丞相。
洪武十三年,他借口胡惟庸谋反,趁机宣布撤销中书省,不设丞相,提高六部职权,分掌天下事务,直接向皇帝汇报。
同时将掌管全国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一分为五,改为前,后,左,中,右五军都督府,分领所属都司卫所部队,但无权调兵。
3.设立锦衣卫。
洪武十五年,朱元璋为了加强监视,特别设立了特务机构锦衣卫,成为他实行特务政治的重要手段,也形成了历史上有名的明代特务政治。
锦衣卫隶属于皇帝的亲军体系,长官为指挥使,下领官校。
官为千户,百户,校为校尉力士,锦衣卫下设镇抚司,有监狱和法庭,成为诏狱,直属皇帝,权力很大。
另外,他改革科举制度,极大加强了皇帝的权力,巩固了他的统治。
迁过。
在公元1402年12月18日,朱棣决定迁都北京。
迁都原因:北平是朱棣兴王之地,朱棣在此经营30多年,统治比较稳定;另外北平处于北方农业区与牧区接壤处,交通便利,形势险要,是汉蒙各族贸易的中心以及北方政治与军事要地,定都于此不仅可抗击自北入侵的蒙古人,且可进一步控制东北地区,由南则可统领中原,有利于维护全国统一。
迁都过程:朱棣即位后,即开始准备迁都。
永乐元年,诏以北平为北京,改北平府为顺天府。
永乐五年,五月建北京宫殿。
九年,命工部尚书宋礼等修会通河。
十三年五月,平江伯陈宣等开凿淮安附近之清江浦,使久废的运河重新畅通;永乐十九年,改京师为南京,北京为京师。
十二月,北京郊庙宫殿成。
十九年正月,朱棣在北京御奉天殿,朝百官,大祀南郊。
迁都大政至此基本完成。
此后北京一直是明朝的京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