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专业不属于税务专业,而属于财会专业。
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和变更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
税务代理的范围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允许税务代理人从事的业务内容。
尽管世界各国所规定的业务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原则是大致一样的,即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委托的各项涉税事宜。
1.没有普通发票开具资格的临时户或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由于购货方需要普通发票进帐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作为销售方的他们只能到税务机关去申请代开,由税务机关审核后依法代开发票,然后转交给购货方。
购货方一般纳税人取得代开的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额。
2.申请代开发票的纳税人,代开发票前必须先按适用税率预交税款。
正常申报时可先冲减已预交税款。
税务代理的范围:
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代纳税人领购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8.注册税务师可以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国税、地税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