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不是当事人也可以起诉,但必须是自诉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条规定: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旁人为之反侧”的意思是:在座的人都为他感到担心,很不安。
这里的他指何充。
“旁人为之反侧”出自《世说新语》里的一则文言文,全文表达了为人要方正,正直不阿的中心思想。
这句话运用侧面描写手法,通过对周围人物的描绘来表现所要描写的对象。
即通过大家害怕何充的话得罪了有权势的王家兄弟,而为他担心,表现出何充正直敢言,不畏权势,刚正不阿的性格。
旁引曲证。
意思:广泛征引,委曲证明。
词语用法:作谓语、定语;用于说话与文章等。
出处:宋代朱熹《楚辞集注序》:“而遽欲取喻立说,旁引曲证,以强附于其事之已然。
”事例:又有禹贡长笺十二卷,作于胡渭禹贡锥指之前,虽不及渭书,而备论古今利害,旁引曲证,亦多创获。
成语,是我国汉字语言词汇中一部分定型的词组或短句,其形式以四字居多,也有一些三字和多字的。
成语有固定的结构形式和固定的说法,表示一定的意义,在语句中是作为一个整体来应用的。
成语是约定俗成的四字结构,字面不能随意更换,具有结构的凝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