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行为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需要根据道路性质而定来决定是扣分还是罚款。
1.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驾驶人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记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根据规定是不扣分的,只罚款。
但是个别地方可能会扣3分。
右转让直行,相同方向机动车右转让直行非机动车与行人201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掺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直行车道绿灯左转弯车道红灯时左转会被拍到。
遇上带箭头的车道灯,当直行箭头绿灯但左转箭头红灯时不能左转,但可以进入左转弯待转区。
等到左箭头绿灯时所在车道的车辆可以左转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