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是税收规划最基本的原则,这是由税法的税收法定原则所决定的;
2.目的性原则,目的性原则是税收规划最根本的原则,是由税法基本原则中的税收公平原则所决定的;
3.规划性原则,规划性原则是税收规划最有特色的原则,这是由作为税收基本原则的社会政策原则所引发的;
1.税收通用缴款书是纳税人直接向银行缴纳及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后向银行汇总缴纳税款,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出口货物税收除外,基金费用,滞纳金和罚款等各项收入时使用的一种通用缴款凭证;
2.本缴款书手工开票和计算机开票通用, 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出口货物税收外,凡是由税务机关组织征收的其他各种税款,基金费用及其滞纳金和罚款等预算收入,只要缴款人在银行开有结算存款帐户,都应使用税收通用缴款书缴纳,缴款人持现金自行直接到银行缴纳各项收入的,也应使用税收通用缴款书,但缴款人持现金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各项收入的,不能使用此缴款书,应使用税收完税证或罚款收据。
税收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税收规章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税收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一种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是目前我国最主要的税法法源。
我国税收实体法除个人和外资所得税制定为法律外,均为税收行政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均属行政法规。
税收规章是有权的国家税收行政管理机关为执行税收法律和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税法的具体化,其作用在于使税法具有可操作性,税收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税收法律和法规,但也是广义上税法的组成部分。
在我国,有权制定税收规章的部门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及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