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没有固定的模式、框架和程序,考官可以随意向考生提出问题,没有固定的答案标准。
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教学评价和反思能力。
答辩是在试讲结束之后进行的,考官一般是对试讲的相关内容提出问题,因此考生在备考时要对考试科目的课程标准、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理论知识有所掌握;同时也要考虑到考官可能提出问题的方向,自己完善知识储备,积累一定的答辩经验、学习一定的答辩策略。
试讲就是考察考察的备课和上课能力的一种方法。
试讲分为教案编写及备课和说课及上课两个环节。
试讲时,现场抽取试讲内容,当场发给教师全新的教材,教师需在60分钟的时间完成教案的编写。
然后面对考官进行10至15分钟的说课及现场教学。
说课的时候把考官当做学生,要有适当的板书和提问。
关于试讲的申请即是到当地或户口地所在的教育局去报名,填写申请表,申请试讲。
取得教师资格证三个程序:笔试,面试,认证。
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项:一、报名时间:1月6日至1月1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月10日至1月13日。
二、笔试时间:3月16日。
三、考试科目:幼儿园考保教知识与能力和综合素质,小学考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和综合素质,中学考教育知识与能力和综合素质。
另外中小学需要考对应的学科知识。
四、报名条件: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