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转移是指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控股子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因调拨、调剂、投资、买卖而发生的产权变更或产权与实物安装地点同时变更;固定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固定资产可能转移到企业外部,也可能是企业内部转移,内部转移可能是总分机构间转移或者是集团公司内母子公司之间的转移。
固定资产转移的一般处理: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
2.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人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
3.其出人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自建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相关税费、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
2.外购固定资产: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注意: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企业购建生产用固定资产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此处的“相关税费”中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净残值:指固定资产使用期满后,残余的价值减去应支付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后的那部分价值。
固定资产净残值属于固定资产的不转移价值,不应计入成本、费用中去,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采取预估的方法,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到固定资产报废时直接回收。
固定资产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一般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之间。
企业所得税: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在企业,会计主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对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