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条件如下:
1. 具有特定单据:这种单据的名称因所证明事项不同而略异,可能是寄单证明、寄样证明、取样证明、证明货物产地、品质、唛头、包装和标签情况、证明商品业已检验、环保人权方面的证明等;
2. 证明上通常会显示发票号、合同号或信用证号以表明与其它单据的关系;
3. 证明的内容应严格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相符;
4. 因属于证明性质,按有关规定受益人必须签字;
5. 单据一般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
人身保险可以分成三大类,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1.人寿保险:指人的寿命,人寿保险的保障也就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指标,将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一般将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义是在人们没有预料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形下,突然发生的外来因素导致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明显、严重地侵害的客观事实,可分成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等;
3.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情况为指标,确保被保险人在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时造成的伤害治疗费用或损失可以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可分成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
根据我国保险法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形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1.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