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农业生产模式的特点概括为三点:一、农业技术的主流是精耕细作;二、以种植业为中心、农牧结合、综合经营的广大农区与以游牧为主的广大牧区同时并存和相互补充;三、各地区各民族农业发展的不平衡;我国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存在着不同类型的农业文化,我国古代农业是在这些不同类型的农业文化的相互交流和融汇中向前发展的。
古代农业的主要生产模式是精耕细作,这是现代人对中国古代传统农业精华的一种概括,指的是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或劳动,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进行细致耕作,从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来增加产品总量的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它强调集约经营、少种多收,是中国古代农民的伟大创造,为中华文明持续而不间断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古代农业生产关系是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
中国古代的生产关系包括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
租佃关系即农民租地主土地,向地主纳一定地租,由此,地主与农民形成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约定在一定期限内,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并由雇主给付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战国前期亩产粟20
5.8斤,战国后期亩产粟247斤,菽亩产232斤,汉代粟亩产281斤,豆亩产264斤,魏晋南北朝维持着亩产3石的水平,唐代亩产334斤,宋代亩产309斤,元代亩产338斤,明代亩产346斤,清代亩产367斤;亩是中国市制土地面积单位,一亩等于六十平方丈,大约66
6.67平方米,十五亩等于一公顷,60平方丈是中国古代的计数方法,现在计数大都以十为一个单位进位,古代的进位则多以60为一个单位进位井田制百步为亩秦国商鞅变法废井田,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秦并六国,汉承秦制,大小亩并行,至汉武帝统一田亩步数,一律以二百四十步为亩推行于全国,此后一亩广二百四十步,至清末未有变化,历代度量衡的实际值,皆有不同程度变化,秦汉以六尺为步,一尺长约23厘米,隋唐以五尺为步,一尺长约3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