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查指纹的方法:
1.提取指纹:将可能带有指纹的部位对准装有碘酒的试管上,并用酒清灯在试管底部加热,等到试管中出现紫色的蒸气后,将会发现通常在纸上看到的指纹都会渐渐地显示出来,最后可以得到一个十分明显的棕色指纹。
2.对比数据库:将提取后的指纹与警察局中的数据库指纹作对比,如果数据库中有相同的指纹与其匹配,即查找到相应的留下指纹的人。
警察已经属于公务员身份,但是如果想参加遴选的话,则需要按以下流程进行: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并且需要征得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报名参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警察应当按照指纹的种类及附着物体情况提取指纹。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必须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
常用的化学法有:
1.碘熏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必须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
2.宁海得林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3.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氨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
4.萤光试剂法: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