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建造师的注册有效期是三年,三年期满后若需延续或转注册,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在一个有效期内只需提供一次继续教育证明;
2.需要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由注册单位办理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申请,由建造师管理单位根据人员安排具有相应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进行培训,保证在有效期满一个月前安排培训与考试;
3.继续参加教育培训的方式很多,如发表专业论文、参加培训、在外授课或讲座、参与建造师考试阅卷、出版专业书籍、参加网络教育等均可。
老考生更换"报考专业",需要按新考生报考,从"新考生报名"进入,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相应专业增项和考评结合考试不存在老考生,所有报考相应专业增项或考评结合的考生都要进行现场审核。
增项报考条件:
1.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
2.增项专业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必须通过主证考试方能报考;
1.需要准备材料如考试时所用的准考证、建造师本人用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个人一寸和二存的免冠照片各两张;
2.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人事考试院或人事局办事窗口进行办理。
先将照片和信息提交上去之后,填写申报表格,表格提交完成之后,一般需要半个月的时间证书就可以进行领取,领取时仍然需要携带合格人员登记表和身份证件进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