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槽:凡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凡沟槽底面积20m2以内的为基坑。
人工挖沟槽是指沟槽底宽在3m以内,并且沟槽长度大于沟槽宽度的3倍以上的挖土,称为沟槽挖土.挖基坑是指图示基坑面积(长乘宽)小于20平方米,并且长度倍数小于3倍(即长度小于宽度3倍)的挖土,称为基坑挖土。
挖沟槽、挖基坑、挖土方工程量均以体积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1、低宽7米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应按沟槽计算;2、底长小于宽度3倍以下,底面积在150平米以内的按基坑计算;3、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的按平整场地计算;4、超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1.建筑四角、沿外墙每10至15米处或每隔2至3根柱基上,且每侧不少于3个监测点。
2.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
3.不同结构的分界处。
4.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侧。
5.新、旧建筑或高、低建筑交接处的两侧。
6.烟囱、水塔和大型储仓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应少于4点。
集水井一般设置在基础边线以外,集水井设置多与少是没有明确要求和规定的,需要根据基础地下水流量、基坑面积以及基础土质好坏等情况综合合理考虑。
宜在挖到坑底后再设置排水沟,设计计算中应涉及沟底深度。
无需在开挖过程反复设沟。
但如果基坑底下是透水层且有井点降水时,坑内水已通过渗透和井点得到抽排,宜取消坑内加深的排水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