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虽然也有营利目的,但也有非营利性目的,或者说它不以营利为唯一目的。
2. 国有企业虽然是一个组织体,但它只有或主要为国家一个出资人。
国家作为企业出资人,一般并不由最高国家机关直接进行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而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分别由各级有关国家机关或其授权部门,代表国家所有权人负责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
3. 国有企业同所有其他企业一样都必须依法设立,但它们所依据和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
类型如下:
1.出让土地使用权。
这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取得的一种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的土地。
2.承租土地使用权。
这是通过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的一种国有土地使用权;承租人按约定支付土地租金的,并依法领取该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
3.出资或入股土地使用权。
这是土地使用权被作为国家投资公司的对价,来获得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但是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受到年限的限制。
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
这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该土地归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该土地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国有经济是指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
1.地位: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
2.作用: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是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具有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