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台帐记录情况与索证索票资料相一致。
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在建立食品进货台帐的同时,应按上述要求建立食品销售台帐;销售台帐应记录销售日期和购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批发食品必须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有存根联、发票联和随货同行联。
食品进货台帐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鼓励食品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和对台帐进行管理。
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按照上述制度建立食品进货台帐。
经营者购销货台帐制度是指食品经营者为明确食品来源及流向,而对食品的来源、渠道、批发和零售对象等内容做出的记录并保存二年。
对购销货食品进行分项、分类登记台帐,及时发现和处理进销中出现的食品质量问题。
食品可追溯的作用如下所示:借助全球统一标识管理平台促进我国对食品质量的控制。
强化产业链各企业责任,扶正抑劣,有力的保护企业信誉。
通过实施追溯能够查询到市场上流通的产品源头信息,切实找到产品质量负责人,迫使有安全隐患的企业退出市场,而生产质量好的企业也可以建立信誉。
帮助企业寻找危害的原因与风险的程度,通过管理将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
给与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能够通过终端查询系统查到食品的来源地以及生产流程,并决定是否购买。
促进全球贸易一体化,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在食品物流各个环节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标识体系,实现对供应链各个环节的正确标识,增强农产品来源的可靠性和信息传输处理速度,为EDI、电子商务和全球贸易一体化奠定基础。
消费者可通过超市终端或食品安全追溯官方网站对食品种植、生产、加工、运输等情况进行查询。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是一个能够连接生产、检验、监管和消费各个环节,让消费者了解符合卫生安全的生产和流通过程,提高消费者放心程度的信息管理系统。
食品吃出异物处理方法如下: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通常只能获得退一赔一的赔偿,而如果是食品有问题的,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可主张十倍赔偿。
2.在卖家承认事实却觉得你的诉求过高、不愿接受十倍赔偿的情形下,为使纠纷尽快解决,你可以适当降低求偿金额,以价款的2到5倍为宜,具体请根据事件对你的受伤害程度,商品价格,卖家态度等斟酌。
法律依据为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