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研究生的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7.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研究生没有年龄限制,从2013年起国家取消了考研的年龄限制。
公务员报考的一般条件包括: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按人社部2011年发的115号文件精神执行;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补充:
1.部分岗位可能有以下一点或者多点的限制,例如学历、专业、视力、身高等等。
2.具体能否报考要详见招聘职位表。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对于党章规定的内容,要求入党的同志应当正确理解并且真诚地愿意这样做。
这些条件只是对申请入党同志的起码要求。
他们还需要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严格考察,只有真正达到了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才能被接收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