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是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
中国的发展成就和巨大进步,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
好的民主首先应当符合本国国情,民主的实现形式因国情不同而富有多样性。
如果不顾国情照抄照搬别人的制度模式,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仅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而且还会因“水土不服”造成严重后果。
近代以来,从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到多党制,中国都经历过、尝试过,无不以失败而告终。
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中国社会100多年变革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当家做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1964年12月,在全国三届人大会议上,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的提议,第一次正式向全党全国人民提出要在本世纪内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
四化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纲领,它的提出,极大地鼓舞了全党和全国人民。
不幸,由于“文革”的发动,这个纲领未形成具体规划就中途夭折了。
此后,四届、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都曾重申实现四化的要求。
由于“左”的指导思想的干扰,没有多大进展。
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四个现代化才真正成为全党工作的重心。
社会主义经济形是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类型。
从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积极地探讨和开展经济体制改革。
社会主义经济是从所有制性质角度界决定的,即指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国有、集体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