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通常情况下,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很强人身性质的商业险是不能予以强制执行的,比如人寿险,但对于非人身属性的商业险是可以强制执行其现金价值或保险金。
因此要看你的分红保险是不是属于人身属性的保险,如果是,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如果不是,法院可以予以冻结执行。
如果与办案有关,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如果与办案无关,余额宝可以拒绝配合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