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单位的审计审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程招标审计,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程序组织招标,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压低标价、泄露标底、串标损害国家利益的问题,招投标费是否按规定收付。
公共建设项目招标的评标、定标工作,是否有计划、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施工建筑合同审计,合同双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和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合同中的工程内容是否明确,有无计划外项目和扩大建设规模的情况;概算审计,概算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打足投资,有无漏项,是否有计划外工程混入概算内的情况。
审计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审计资料作出证据搜集及分析,以评估企业财务状况,对资料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履行审计或者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对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评估企业或机构的资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系统可靠性及一致性。
1.从财政预算管理角度:同级的审计局是财政局的一个预算单位,需要财政局拨付经费,需要向财政局报送预算、决算,接受财政局对其单位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2.从审计监督角度:审计局受政府和人大委托,每年都要进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及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等部门委托,进行各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各种专项审计,财政局需要提供账务资料、资金分配和预决算资料配合审计检查,审计结论报政府和人大等审核后,审计局向财政局发送审计报告,财政需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