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一个档案袋,包括以下资料:
1.劳动合同。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填写完整,盖上公章,上半联单位存档,下半联给员工)。
3.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填写完整,盖上公章,上半联单位存档,下半联给员工)。
4.社会保险终止单。
5.其他,比如劳动手册等也可放入档案袋。
一般在每月月底领取。
具体介绍: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固定日期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到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
1.失业保险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时注意事项: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固定日期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到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所以,失业保险金逾期之后无法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