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1.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
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
2.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
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
1.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是指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通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民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
2.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非一开始建立就十分完善,由于建国初期搬用了不大符合中国国情的一些苏联制度,从而造成权力过分集中、个人崇拜、官僚主义、党政不分、机构重叠、轻视人权等不民主现象;
3.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消除这些弊端,为宪政建设提供更好的政治条件。
这就要求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具体制度。
现代民主政府的建构、完善与发展,也必然走创新之路。
实践的发展要求一个民主的政府需要从理论、制度、技术和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创新,完善民主制度,提高民主程度。
且其表现途径为:
1.理论创新。
民主政府理论的创新是规范民主政府建设的理论依据。
2.制度创新。
民主的制度创新是指规范民主实践的制度结构,各项具体的政治制度设计和安排。
3.技术创新。
民主的技术创新,是指在实践民主制度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具体的程序性安排。
4.机制创新。
推行民主和透明的政治运行机制,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