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内容: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基本原则: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民事活动: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
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
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民事,有关民法之事或者农事、民间的事情。
《 礼记月令》:“仲秋之月,是月也,易关市,来商旅,纳货贿,以便民事。
” 宋苏轼 《答宋寺丞书》:“至于吏道、法令、民事、簿书、期会,尤非所长,素又不喜从事于此。
《书太甲下》:“无轻民事惟难。
《 孟子滕文公上》:“民事不可缓也。
云:‘昼尔于茅,宵而索?,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
’”《文选张衡》:“日月会于龙?,恤民事之劳疚。
因体力以息勤,致欢忻于春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