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最新扣除标准如下: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应税所得分为11个类别,以按次计征、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三种方式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当实行按次计征时,每次取得所得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行按次计征的所得有:
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所得。
2.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稿酬所得。
3.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的偶然所得。
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当实行分月预缴时,每一月份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1.财产租赁所得。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劳务报酬所得。
3.工资、薪金所得按年计征个人所得税:
1.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节收入分配:对目前我国存在的多种社会收入分配方式,尤其是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对影响收入差别的劳动差别、工资制度、企业人工成本等进行了分析。
提出了改革和完善企业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最低工资制度的思路和限制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悬殊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