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上的印章,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作者本人的印章;二是题跋人的印章; 三是收藏、鉴赏人的印章。
在这些所使用的印章中又分为三个方面如下: 一是姓名、字号、斋馆、堂号印。
二是闲文、吉语、警句印。
三是收藏、鉴赏印。
如明末书画收藏鉴赏家袁枢的印章就有“袁枢私印”、“袁枢之印”、“睢阳袁氏家藏图书记”、“袁枢收藏印记”、“袁枢明印”、“ 袁伯应珍藏书画印信”等十数种之多。
姓名、字号印,一般盖在作者名字的下方或左右。
斋馆、堂号印一般盖在款字的四周或款字的下方,也有用作迎首,盖在右上角。
闲文、吉语、警句印,一般盖在书画的左右下角,作为押角,也有用作迎首。
收藏、鉴赏印一般盖在书画的左右下角空处,或无碍书画作品本身的空白处,也可以盖在书画以外的装裱上。
印章若是用于公文,则需要骑年盖月,也即印章要盖正,两侧的文字要在同一水平线上,同时,文字两侧分别要盖住年和月。
古人字号来源及用法:
1.古人刚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长大以后要取字,两者相连,通称名字。
关于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应奎曾说:“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
”意思是说,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字则是表示德行的。
二者性质不同,用途也不大一样。
一般说来,古时候,名是阶段性的称呼,小时候称小名,成年叫大名。
等有了字,名就成了应该避讳的东西,相称时也只能称字而不称名。
2.古人除有名、字外,又多取号以代替名字。
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
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
对此,《周礼》解释说,号为“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
印章最初是信物,起印证作用。
宋、元以后,因注重了书画题跋和署款,书家们逐渐认识到印章的艺术作用并注意在书法作品中发挥这一作用,使书、印合璧的艺术得以形成。
书、印相映成趣,不但使书法作品增色,活跃气氛,起到“锦上添花”的效果,而且能调整重心,补救布局上的不足,对作品起到稳定平衡的作用。
在书法作品上署名盖章,以示郑重,可防止伪造;盖上富有雅趣、寓意的闲章,还可寄托书者的抱负和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