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 年五四运动时期,高等和中等学校学生成立了学生自治会,对当时反帝爱国学生运动起过积极作用。
1930 年,国民政府曾公布过《学生团体组织原则》和《学生自治会组织大纲》,规定学生自治会的职权“以不侵犯学校行政为限”,活动范 围限定在一所学校以内。
但进步学生仍利用学生自治会开展了各种爱国民主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规定高等和中等学校均建立学生会,在校学生均为会员。
学生会内部原则:
1.创建内部和谐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维持工作秩序,全体工作人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
着眼于增强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把和谐创建活动同创建校园文化环境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学生参与,推动形成相互关爱、相互支持的良好氛围。
注重促进学生会成员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会成员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
有效协调各部门工作、部门内分工,使学生会全体成员在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特长,各尽其能、各得其所。
2.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塑造学生会诚恳亲和的公仆形象。
为学生服务是学生会的职责。
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优化机构设置,更加注重履行服务职能。
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学生会公信力。
3.进一步加强维权、自律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积极倡导学生自律。
创新开展维权工作,拓展维权范围,加快网上维权系统的建设,推进维权信息化、迅速化、全面化,为学生积极参与维权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有效把握学生主流,挖掘学生关注焦点,积极引导学生文化发展,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道德建设,创新、及时地开展倡导学生自律的工作。
英语口语比赛、书法比赛、朗诵比赛、征文比赛、PPT制作大赛、电影另类配音大赛,学科竞赛,校际学术交流,优秀学生事迹报告,还可以结合学科特点来举办相应的活动,有条件的话,还可以请一些专家教授给大家做一些演讲、讲座或者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