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就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一切客观物质的社会性活动。
实践的基本形式: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司法、社会治安、社会管理、社会交往、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活动。
实践是从认识中得出来的,而认识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实践,所以说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生产实践、变革社会实践、科学实践等一系列的实践,均是为了获取对某一事物更加清楚的了解,从而获得对某一事物更加详细的认识。
实践是检验认识的唯一真理性标准,是认识的发展动力。
实践是人的社会的、历史的、有目的、有意识的物质感性活动,是客观过程的高级形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基础和动力。
全部人类历史是由人们的实践活动构成的。
人自身和人的认识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
实践的最基本的形式是:
1.改变自然,迫使自然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生产活动。
它决定着其他一切活动。
2.以调整和改革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为目的的活动,这种活动在阶级社会里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
3.以探索客观世界奥秘或寻觅有效实践活动方式为直接目的的科学试验活动。
教育、管理、艺术等一切同客观世界相接触的人的有目的的感性活动,都是实践。
实践是人的主观的、感性的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能动的活动,是社会的活动,是历史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