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年限:氧气瓶使用年限30年,按时进行报废。
并且每3年进行1次检验。
参考资料:《氧气瓶制度》。
二、氧气瓶的简单介绍:氧气瓶是用于因缺氧引起的呼吸系统疾病 (如哮喘、支气管炎、肺心病等)、心脏及脑血管系统疾病 (如:冠心病、心肌梗塞、脑溢血、脑梗塞) 的辅助治疗,以缓解其缺氧症状; 也可用于:保健吸氧或紧张脑力劳动及体力劳动后疲劳的快速解除。
医用氧气瓶需要去医院进行租借。
医用氧气瓶使用注意事项:充装氧气必须到法定的医用氧气充装站;加湿器严禁倾斜;使用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摄氏度;气瓶开关,开启与关闭应缓慢,不要用力过猛;供氧器应严禁沾染油污,严禁碰撞、扔摔,远离热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避免强日光直接照射,不得粘贴橡皮膏;非使用期间,气瓶开关必须处于关闭状态;气瓶内氧气压力不得低于0.05兆帕;产品出现故障不能继续使用,也不得随意拆卸,及时和经销商或厂家联系;按瓶肩部钢印时间,每三年送具备法定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缺氧性疾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氧流量大小;第一次向氧气瓶内充氧时,应进行医用氧置换。
1.氧气瓶存放的地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意安全,不准吸烟。
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
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帐齐全,并做好年检工作。
4.氧气及设备维修,运输等由总务科负责,科室领用的氧气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