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申请条件:户籍条件。
在天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在天津的公民;与天津的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且人事档案存放在天津市人事存档机构;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专业课教学理论考试,教材分析、试卷作答考试,说课教育心理学原理,现代技术,多媒体运用有英语六级证和最新的普通话二甲以上证书者优势多。
教师职称:2011年8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这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
2016年4月15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正式启动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
这次改革打破了实施30年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两个职称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在中小学新设正高级教师职称,将民办教师、编外教师纳入评价范围。
此外,外语计算机也将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将惠及全市17万名中小学教师。
(一)学历条件。
(二)参加由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单科有效期三年)。
(三)参加由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教学能力考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一年)。
(四)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经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经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就读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