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1.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2.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资格证书延续注册。
护士资格证延续注册需要的材料如下: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执业的法律凭证,核发《护士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注册的过程是执法的过程,也是实施护士准入制度的具体体现。
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获得有效注册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申请的健康体检证明:健康体检是以健康为中心的身体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年8月5日颁布卫医政文件《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
需要注销,再重新注册。
注销护士证需提交材料:注销申请书。
《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材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重新注册应按“首次注册”提交材料提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护理、助产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半身照一张。
材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