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会计分录的格式和要求是:先借后贷;借和贷要分行写,并且文字和金额的数字都应错开。
第一,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减进项税额转出)减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减免税款加出口退税;第二,会计分录: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当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
1.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减以前留抵进项税额等于本期应交增值税;
2.结转:借:应交税金减应交增值税减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减应交增值税减未交税金;
1.先征后退: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免征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增值税进项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征退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2.免抵退:"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退税。
3.消费税先征后退适合商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免抵退税适用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