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详细守则:
1.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
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
3.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工程建设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其中立项审批需要的文件有: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和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包括:签约各方的确认。
合同的一般性描述。
监理企业的义务。
监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
费用条款。
业主的义务。
维护业主利益条款。
维护监理企业利益条款。
总结条款。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称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也简称为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