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反对和防止分散主义。
全党服从中央,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首要条件,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
任何部门、任何下级组织和党员,对党的决定采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公开地或者变相地进行抵制,以至擅自推翻,都是严重违反党纪的行为。
必须按照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来处理个人问题,自觉地服从党组织对自己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
如果认为对自己的工作分配不适当,可以提出意见,但经过党组织考虑作出最后决定时,必须服从。
必须成为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纪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的模范。
入党积极分子表现优秀半年后可以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表现优秀一年后可以确定为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预备期为1年。
培养考察期1年,到期后召开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后转为正式党员。
前后至少需要3年时间。
1、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指已递交申请书,组织上对其本人、社会关系进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表现优秀,经组织审定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2、预备党员。
考察对象在党课培训、学习、考核、入党申请书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进入预备期,这个阶段的党员称为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一般从支部大会通过他成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一年后支部审议合格转为正式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积极分子不一定是党员,但是很大程度上就算是了,积极分子之后就是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肯定就是正式党员了。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步骤:
1.提交申请;
2.党支部推荐;
3.支部与申请人谈话;
4.党员与非党员投票;
5.召开支部会从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并报批上级党委;
6.党委批准确定,正式进入考察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