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教师成绩合格证后需要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资格认定成功后即可申请教师资格证。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身份证明;与报考的教师级别相符合的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报考不同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对学历的要求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需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本人领取: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上注明的取证日期或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
取证当日,申请人本人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及缴费收据,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
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2.他人代领:代领人携带《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本人身份证、护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
3.快递上门:若想选择快递上门,须在办理护照当天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出入境管理处内的邮政速递柜台办理手续并缴纳快递费,快递范围以当地出入境管理处的规定为准。
办理签证前要在护照最后一页的持证人签名栏用黑色签字笔签署本人姓名。
教师资格证领取流程:
1.网上申报。
3.报送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户籍、人事关系所在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到户籍、人事关系所在的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省直管县教育局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以外的全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4.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5.证书领取阶段: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三十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