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特征是:
1.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一部分人对某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一些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受益对象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
2.受益上的非排他性: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人或某些人所专有,要将一些人排斥在消费过程之外,不让他们享受这一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
公共产品是私人产品的对称,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
公共座椅,亦称公共财货、公共物品。
西方经济学用语。
指能为绝大多数人共同消费或享用的产品或服务。
如国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财物和劳务,以及义务教育、公共福利事业等。
特点是一些人对这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它的消费,具有非竞争性,某些人对这一产品的利用,不会排斥另一些人对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
一般由政府或社会团体提供。
公共产品基本特征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要求公共产品:生产必须有公共支出予以保证,经营管理必须由非盈利组织承担。
公共产品指由政府提供的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产品和劳务,其特征如下: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指公共物品一旦被提供,便有众多的受益者共同消费这一物品,要将其中的任何人排除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是不可能的或无效率的。
公共产品是向整个社会提供,共同收益和联合消费。
公共产品是不可分割的。
国防、外交、治安等最为典型;
2.消费的非竞争性:指一种公共物品一旦被提供,一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减少其他任何人对同一物品的消费机会和消费数量;
3.受益的非排它性:在技术上没有办法将拒绝为之付款的个体排除在公共产品的收益范围之外。
私人产品只能是占有人才可消费,谁付款谁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