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中,正职与副职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1.正职:有限的权利,无限的责任;副职:有限的权利,有限的责任;
2.副职:期望正职的言行符合各自的评价标准;正职:无法使自己言行满足所有副职的要求;
3.正职:运筹帷幄,考虑全局效益;副职:是某一方面的业务专家,应该是执行力的模范;
4.正职:表态是最终意见、决策,要在文书上签字,负法律责任,一旦错了,要为此付出结束职业生涯的代价;副职:是专家咨询意见,说错了不负法律责任;
5.正职:是半个思想家、半个政治家、半个战略家、半个“警察”;副职:是好参谋、助手和骨干;
6.正职:遵循“圈文化”,学会“将就”、“平衡”和妥协;副职:遵循“条文化”,干好自己的事,不用管别人的事。
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劳动监察队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