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中的”手“用法是:名词―状语 ,“用手,亲手”。
原句鉴赏: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庭院里有一株枇杷树,是我妻子去世那年她亲手种的,现在已经长得挺拔高大,枝繁叶茂像伞一样了。
续写项脊轩在妻死前后的变化,寓有新近的悼亡之情。
文中记妻生前琐事,亦平淡中见隽永,与前文格调毫无二致。
“不常居”三字似可收束全文,然文末又摇曳生姿。
写到亡妻手植的一树枇杷“亭亭如盖”,寓睹物怀人、悼亡念存之思。
较之“墓木已拱”之类成语。
尤觉馀味无穷,饶有新意。
“之”的意思是:的。
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是我妻子去世的那一年亲手种下的。
“吾妻死之年所手植”出自《项脊轩志》,是明代文学家归有光的作品。
归有光的远祖曾居住在江苏太仓的项脊泾。
作者把小屋命名为项脊轩,有纪念意义。
“志”即“记”,是古代记叙事物、抒发感情的一种文体;《项脊轩志》是一篇借记物以叙事、抒情的散文。
文章通过记作者青年时代的书斋,着重叙述与项脊轩有关的人事变迁借“百年老屋”的几经兴废,回忆家庭琐事,抒发了物在人亡、三世变迁的感慨。
文章紧扣项脊轩来写,又用或喜或悲的感情作为贯穿全文的意脉,将生活琐碎事串为一个整体。
善于拮取生活中的细节和场面来表现人物。
不言情而情无限,言有尽而意无穷。
1.吾家麒麟:为颂扬周王室公子之作,后因以麒麟比喻优秀子弟。
故称美自己家族中子侄之秀出者为吾家麒麟;
2.吾道东矣:自己的学术主张得人继承和推广;
3.吾膝如铁:比喻刚强不屈;
4.吾谁与归:我同谁一起相处。
指对志同道合者的寻求;
5.吾家千里驹:日行千里的马,我家的千里马。
夸赞自家优秀的子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