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别是《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3.会计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
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应考人员,财政部考委会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现已取消“在5个年度中完成”这一规定)。
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nbsp;注册资格: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nbsp;不予注册情形nbsp;nbsp;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nbsp;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nbsp;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nbsp;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1.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2.应届毕业生除了首次报名人员所需材料之外,还需携带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