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待摊费用没有固定的二级科目,待摊费用是财政部统一规定的会计一级科目,任何人不许改动,目的是为了全国统一口径、统一登记账目、便于会计报表数字的汇总;
2.待摊费用的二级科目国家没有任何规定,一般都是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设立,怎么方便、怎么易懂、怎么灵活就怎么设立,更没有数量限制。
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
如低值易耗品摊销、一次支出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广告费、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
企业单位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根据我国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也可列入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的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也是配比原则的要求。
1.中国新会计准则已经废除了待摊费用这个科目,现在无法查到该科目的编号。
2.待摊费用:又可称预付费用。
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一次支出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广告费、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
根据我国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也可列入待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