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投诉,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1、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2、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委托银行发放的,可以不要求领取者签字,但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公司发生的清洁费,不同部门发生时,科目不一样,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办公室用的,就是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等; 第二种,如是车间办公室用的,就是借制造费用 ,贷库存现金等; 第三种,如是销售部门用的,就是借销售费用,贷库存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