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获取的20类产品不论其价值,凡是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者从行邮渠道进入,海关都要予以征税, 这20类物品包括:
1.家电类: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
2.高新器材类: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
3.家具类:家具、灯具和餐料;
1.每位旅客可以随身携带两瓶500毫升的饮料,通过安全检查时,必须开瓶验证其为可饮用液体。
2.旅客所带的酒类不能随身带上飞机,必须放在拉杆箱托运,散装白酒及包装不合格的酒类均不能托运。
2.化妆品只可以托运,不可以随身携带,只有在免税店买的化妆品,可以随身携带。
没有瓶数的限制,但每个人可以托运的行李重量为20公斤。
托运的时候告诉服务人员内有化妆品,需在行李箱上挂个易碎品的标签。
过海关的产品要求:
1.彻底检查:既对货物逐件开箱查验,对货物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逐一与货物申报单详细核对。
2.抽查:即按一定比例对货物有选择地开箱抽查,卸货程度和开箱比例以能够确定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重量等查验指令的要求为准。
3.外型检验,对货物的包装、标记、商标等进行验核。
外型查验只能适用于大型机器、大宗原材料等不易搬运、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