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下,补充赔偿责任适用:
1.第三人侵权直接导致损害事实的发生。
3.损害事实与行为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因果关系。
4.权利人向第三人求偿受阻。
补充赔偿责任,是指多个行为人基于各自不同的发生原因而产生数个责任,造成直接损害的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顺序承担全部责任,承担补充责任的责任人在第一顺序的责任人无力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在能够防止或减少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且可以向第一顺序的直接责任人请求追偿的侵权责任形态,具体内容如下:
2.补充赔偿责任是两种责任的竞合状态。
即基于直接侵权行为的直接赔偿责任和基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的补充赔偿责任的竞合。
3.补充赔偿责任有一定的范围限制。
如《人损解释》第六条规定,经营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是在“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第七条规定学校等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是在“未尽职责范围内”。
4.补充赔偿责任是一种非终局责任。
所谓非终局责任,是指责任人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只是一种暂时性责任或形式性责任,行为人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向直接责任人行使追偿权而进行救济,最终承担责任的是直接责任人。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
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补叙,也叫追叙,是行文中用三两句话或一小段话对前边说的人或事作一些简单的补充交代。
补叙通常是中心事件的有机组成部分,文章的关键之处。
没有补叙,故事情节上就会出现漏洞,令人不解。
补叙是对情况和事件作某些补充,一般并不发生于原来的情节,仅仅是补充原来叙述的不足,丰富叙述的内容。
补叙和插叙虽然都是对主要情节的补充和交待,但它们也有不同。
补叙有放在文末的,如《小英雄雨来》就是在结尾时交代雨来没有死的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