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考试时间不统一,可以从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或各地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得知考试时间。
全国普通话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熟练程度的口语考试。
考试形式为口试。
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
普通话水平测试不是口才的评定,而是对应试人掌握和运用普通话所达到的规范程度的测查和评定,是应试人的汉语标准语测试。
应试人在运用普通话口语进行表达过程中所表现的语音,词汇,语法规范程度,是评定其所达到的水平等级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现年满18岁之间的下列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
1.中小学教师,中等师范学校教师和高等院校文科教师,师范院校毕业生。
2.广播、电视、电影、戏剧、以及外语、旅游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
3.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5.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和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
评分方法如下:一、语音面貌占百分之20,计分档次为:
1.一档20分语音标准。
2.二档18分语音失误在10次以下,有方音不明显。
3.三档16分语音失误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较明显;或方音不明显,但语音失误在10次到15次之间。
4.四档14分语音失误在10次到15次之间,方音比较明显。
5.五档10分语音失误超过15次,方音明显。
6.六档8分语音失误多,方音重。
二、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占百分之5。
计分档次为:
1.一档5分词汇、语法合乎规范。
2.二档4分偶有词汇或语法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3.三档3分词汇、语法屡有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三、自然流畅程度占百分之5,计分档次为:
1.一档5分自然流畅。
2.二档4分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