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就业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大学毕业生在于就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之后,最好是要交给高校,这样做是保护自身权益的体现。
为了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和学校的声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
倘若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解约手续。
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用人单位就会与毕业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1.大学毕业生求职前自己做好做好初步的职业发展规划。
有了职业发展规划,毕业生在求职时才不会没有方向,为求职做准备时也才能够更加精准和效率。
建议可以根据专业、行业,请专业的职业规划咨询机构指导。
2.大学毕业生球之前应该进行求职技巧培训,必要时进行面试模拟训练,使自己在找工作之前训练有素。
还可以到专业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专业的指导。
3.大学生应锻炼与人交往能力,加强口才的训练,以至于在面试中取得初步进展,搞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立足。
不需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