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为价值是现实的人同满足其某种需要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
价值同人的需要有关,但它不是由人的需要决定的,价值有其客观基础,它标志着这种属性对于个人、阶级和社会的一定的积极意义。
离开客体属性,价值就失去了客观基础和源泉。
价值本身正是人的某种需要同满足这种需要的客体属性的特定方面的交接点。
人不仅有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而且有精神生活方面的需要,因而作为价值关系的客体相应地包括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
它也要通过一定的物质的形式才能表现出来。
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任何价值都有其客观的基础和源泉,都具有客观性。
价值论是关于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的哲学学说。
而“价值”概念广泛地应用于经济学、伦理学、美学、认识论以及其他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它在这些不同的知识领域中,具有不尽相同的含义。
而价值论则是研究一般价值的理论。
二元论是指一种企图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哲学观点,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精神和物质两个实体。
二元论实质上坚持精神离开物质而独立存在,归根结底还是唯心的。
二元论中的精神不是人类出现后的精神,而是指自然法则。
在人类出现以前的物质和精神就是指物质和自然法则,譬如数学就是一种自然法则,数学并不是因为人类出现才有的精神。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概念,实践是人类自觉自我的一切行为,实践活动是以改造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实践矛盾产生物质及意识概念,物质与意识的认识是实践的规律性规定,实践的内在矛盾是意识本体与生命本体的自我解放必然,实践的基本主体是人,实践的基本矛盾就是人的基本矛盾,其规律就是人的运动规律,人的行为范畴就是实践的行为范畴。
内在意识本体与生命本体的矛盾是推动人类自我解放的根本矛盾,其外在化为人类个体及组织、阶级通过生产关系联系的整体对于自然及个体间或者集体关系、阶级关系形成的解放活动,实践只有在自觉的意识下才是人性的、人格的,自觉是人类自我解放的一般规律,是自我意识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