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
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
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
地域性: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
<知识产权具有以下作用: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
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
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
地域性: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
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时间性: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
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 ,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属于绝对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例如是对客体为直接支配的权利,可以使用、收益、处分以及为他种支配,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转性等。
法律限制:知识产权虽然是私权,虽然法律认其具有排他的独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与社会文化和产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不宜为任何人长期独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