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是这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领取失业补助金有以下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如果超过当月报到的时间,当月去补,可以继续领取。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
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农村户籍的,有的地方是发放一次性失业金救助金。